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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企业临时工工资的财税处理,你做对了吗?

2023-06-14 09:43:53 来源:个人图书馆-刘刘46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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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财务小伙伴们好!周周来啦!最近有个朋友咨询周周有关“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,临时工工资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”的问题,周周为各位小伙伴整理了不同情况下的财税处理,快跟周周一起来看看吧!

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是临时用工呢?

临时用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,属于非正式编制、短期的用工方式,如保洁工、搬运工、零星劳务,厨师、水电维护工等。

那么临时工工资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?

周周来回答

临时用工在不同的处理方式下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哦!

接下来听周周一一来分析:

1.职工薪酬:如果把临时施工人员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,这样就视同将这些劳务人员纳入企业职工总数,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会增加企业的税费成本,如社保费支出,残疾人就业保障费和工会经费等等支出。

2.劳务费:如果临时施工人员工资计入劳务费,要通过“工程施工-人工费”核算,不通过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科目归集,这样做企业不必负担社保等税费,但是要将劳务费合规的计入项目成本中的话就需要代开发票,要承担20%个税哦!是不是税负有点重哦!我们快来看看第3种处理方式吧!

3.劳务派遣:如果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话,建安企业应当将结算费用计入“工程施工-人工费”,不纳入应付职工薪酬。这种方式既可以节省企业税费支出,同时一般纳税人还可以按照专票上的的进项税金额抵扣,但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是有前提条件的哦!第一,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22号 的相关规定,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;第二,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能超过 6个月,且劳务派遣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人数的10%。采用这种方式,只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向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、社保等费用,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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